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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贪念
有些贪婪来了就像流水,对于寻歌这样着了魔痴了狂的人而言,陆之南给的一点甜就足够她源源不断磅礴无际地再去爱他。
以至翌日陆之南出门前,寻歌将鞋子帮他放好后,鼓起勇气问他,“之南,你晚上有什么想吃的吗?”
往常这种像女主人一样话她从来说不出口。
只是近日以来的陆之南太温柔了,让寻歌置身云端得得意忘形起来。
陆之南眉眼在晨光里淡然清冽,他将公文包递给准备来接他的金室长,穿上鞋,似乎思索了片刻,才说,“晚上我让金室长来载你,到时候一起在外面吃饭。”
像被八百万彩票砸中的喜悦,寻歌眼睛里盛放一重又一重的光华,几近颤抖地说,“好的好的……那,你路上注意安全。”
神啊,快来告诉她,这是一场梦。
她难以想象陆之南会那样温柔地同她说话,纵容她的贪婪。
甚至,三年来,第一次带她去外面吃饭。
寻歌准备了一天,不断试穿她所有的衣服,试穿她所有的鞋子。
她太紧张了。
临出门,她下意识地摸了摸空荡荡的无名指,鬼迷心窍地又折了回去,把那天去家宴他给她的婚戒找出来戴上。
冰凉透心的触感,偏生她的心脏好像被火灼烧了一样。
*
金室长送寻歌到的是一家中餐厅。
“少夫人,少爷说在里面等你。”说着替寻歌打开门。
寻歌有些局促,羞赧地说,“谢谢金室长,那我先进去了。”
寻歌拘束地进了门,由着服务员领着,半途路过玻璃窗,又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。
整颗心都惴惴不安又小鹿乱撞。
只是才起步没多久,胳膊却忽然被人扯住了。
力道过狠,寻歌挣不开,回头看她,眼皮跳了跳,“霍思妍?”
拉住她的女人似乎是小跑而来,刘海有些散乱;但她长得精致端庄,妆容优雅,衬衫皮裤高跟鞋,一眼看去已是非富即贵。
霍思妍……是陆之南心尖上的女人秦久的闺蜜。
“呦,这不是当年出了名的小三上位的寻歌嘛……”霍思妍瞥了眼她手上的婚戒,“怎么,已经和陆之南结婚了?”
寻歌不想理会她的胡搅蛮缠,“霍小姐,我还有事,先走一步了。”
霍思妍拉扯着她的肩膀,“呦,做得了亏心事还不让人说了啊,怎么,抢别人男朋友还想立贞节牌坊……”
话题敏感,周围已经有人停下来来听了,甚至有有心人开始拍视频。
霍思妍说得更起劲了,像八卦个明星黑料,津津乐道,“年纪那么小,城府倒是深,随便上个chuang就抢别人男朋友……你这种人连呼吸都是浪费空气!”
霍思妍越说越不解气,忽然抡起边上一杯橙汁往她脸上狠狠泼去。
橙汁,是冰镇的。
汁水顺着她的脸,她的衣服,沾黏在她身上,她花尽心思想装扮的自己,顷刻变成了一个大堂之上的笑话。
然而她似乎对这一切骂名毫不介意,似乎还坦然地笑了,“霍小姐若是没什么事,那我先走了。”
在一片的手机拍照和视频中,她僵硬地笔挺着身子,往人群外走。
只要能与陆之南在一起,她承受多大的委屈,哪怕与世界为敌,都不介意。
霍思妍看她坦然自若的神情,怒火如喷泉般地倾泻而出,“我告诉你,也只有你寻歌这种贱人,才能配得上陆之南那样的瘸子!秦久以前看上陆之南这种渣男就是瞎了眼!”
寻歌的脚步停住了。
她转过身,仿佛受了莫大的屈辱一样,眼睛泛着红,右手心恍然积聚了无穷无尽的力量,一个巴掌飞快地扇在霍思妍脸上——
“陆之南不是瘸子,也不是渣男!”
谁都可以侮辱她,她真的都无所谓,但是她的全世界只有陆之南;任何人说陆之南一句不好,就是在和她的全世界为敌。
霍思妍受了一巴掌,眼圈红了,“他他妈的哪里不是了,我说他是他就是!”
寻歌咄咄逼人,“我说了,陆之南不是。”
那气势好像只要有人说一个是字,她就真会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。
刚好人心群众找来的酒店管理人员已经匆匆出来协调,“公众场合,请不要影响本店的生意!”
人群混乱,想起还在等她的陆之南,寻歌飞快地跟着一个服务员走了。
*
寻歌到的时候,陆之南正在抽烟。
她不喜欢烟味,更不喜欢抽烟,但是偏偏觉得陆之南抽烟的样子就像大麻一样,吸食着她的灵魂,让她沉湎缱绻。
他听到她的脚步声,“来了?这么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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